2018年10月份左右,我接到建设银行电话,胡诌八扯一番之后,问我还没有归还的信用卡是不是办理分期业务,我说不用,我马上就可以还。对方说,分期金额15000左右,没有利息,只需要每月付70多手续费,办理分期业务,对积累信用有好处,然后又是胡诌八扯一会,我居然鬼使神差的答应了。但是,我以为是只有一个月,我体验一下,其实呢,我那个分期业务是12个月,最后发过来短信通知,我才看清楚。
我当时想,上当了,12个月下来,我要还800多的利息,可我明明可以还上信用卡的,我当时只是为了体验一下。然后我立马想到,是不是可以取消这个业务,上网搜索是不可以取消。那我想,是不是可以提前还款,答案是,可以提前还款,但是利息要收全额的。然后我不死心,给建行打电话,得到的答复和我上网搜的一模一样。好吧,那就先不还了,反正全额还上,也是收利息的。
去年7月份的时候,我要还房贷,因为我要卖原来的房子重新买新房子。这时候,放贷银行提示我,如果有信用卡分期业务或者是网贷业务,需要把信用卡分期以及网贷还掉,才可以全额还房贷。差点误了我的大事,因为我房子是外地的。
后来买新房的时候,打征信报告,才发现,这个信用卡分期业务是列在贷款一栏的。分期的金额相当于你贷款的金额。贷款多了,以后批贷的时候肯定是减分项目。目的是方便机构查询持卡人的真实负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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