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 吴绍志
编辑 | 张一诺
2月21日,亳州银保监分局公布对工商银行亳州分行的4张罚单,工商银行亳州分行被罚款20万元人民币,另有3名人员收到警告。
具体来看,被罚原因在于,工商银行亳州分行违规办理定制分期信用卡业务,违反了《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和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3名相关人员中,时任工商银行亳州分行银行卡中心总经理王启明、银行卡中心分期中心客户经理王静和银行卡中心科员贡若醒,在工商银行亳州分行违规办理定制分期信用卡业务行为中负直接责任,因此均被给与警告处分。
免责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站长,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