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市面上网贷平台五花八门,很容易会出现高利贷、套路贷的情况。不过你知道吗,有些贷款其实是不用还的。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砍头息
砍头息肯定很多网友经历过,打个比方就是张三借款20万,但是网贷合同写的是张三借款25万,那5万块就是砍头息。所以砍头息本身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既然不受法律保护,你就有权选择不还。
举个例子来说,有些朋友申请借款时在APP的界面上看到的额度是一万元,下款一万元,这时就以为自己的借款本金就是一万,但如果仔细看合同的话,你或许就能发现,还有个中介费也归纳到本金一项去了,所以最后借款能打到你账户里的钱根本就不到一万元,各种中介费服务费有时甚至能扣掉几千块!
2、套路贷
央视前段时间报道,警方侦办“套路贷”团伙案件已近2000起,查扣涉案资产超过160亿元。看到这一串数字,不禁令人唏嘘套路贷的可怕。
套路贷本质上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在实施的过程中不仅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还伴随产生多种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侵害受害人的人身权、财产权,其签订的虚假合同及恶意垒高的债务一律不受法律保护。 也就是说,因套路贷背负上的债务,借款人一分钱都不!用!还!
3、高利贷
我国政策有相关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所以,如果年利率超出36%,借款人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已经支付的利息。
4、合同内容模糊的贷款
《商业银行法》第37条、《借款合同》条例第6条均规定:借款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用途、金额、利润、还款期限、方式、违规责任等内容。如果违反上述内容,合同无效,不用还款。
5、无牌照机构贷款
根据最新的规定:一、正规的网贷公司必须向省级主管部门提出正式申请;二、批准后,到当地工商部门注册并领取执照;三、五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银监会报送相关资料;四、无牌照企业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所签订的借贷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6、被迫形成的贷款
如果借款人是因为被借出方以威胁、恐吓、胁迫等手段形成的贷款,根据法律规定,这种借贷关系是无效的。如果借出方想要借款人还钱,法律也不会支持。所以对于借款人来说,这笔钱是不用还的。
7、非本人执行的贷款
社会的迅速发展,也导致我们的个人信息越来越透明,很多时候不知不觉我们的信息就暴露了。
于是,有些不法分子就利用我们的身份信息进行网络贷款。如果出现这种“被贷款”的情况,只要能证明当事人没有进行过贷款申请行为,也没有收到过款项,就不用还贷款。
如果征信报告上出现逾期记录也可以提出异议,和银行说明情况将其取消。
8、签署合同实际并未放出贷款
如果与贷款机构签订了合同,但却没有收到款项,这种情况下,这种合同是无效的,也不需要还款。
在此提醒大家远离非法网贷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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