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原标题:监管部门发力,1200多家网贷机构退出或停业 网贷市场净化进行时(网上中国)
近年来,在相关部门的治理下,不良“校园贷”得到有效遏制,但部分不法机构铤而走险,仍有一些学生上当受骗。近日,教育部提醒学生和家长警惕多种形式的校园贷诈骗,同时开通不良校园贷举报通道,向广大师生、家长征集不良校园贷线索。“
认清“套路贷” 莫要入陷阱
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近三年网贷平台类执行案件的相关数据。据悉,网贷平台类案件占比逐年攀升,网贷案被执行人的年龄集中在20岁至30岁之间,多用于个人消费。该院执行三庭法官梁立君曾介绍目前“套路贷”主要有5种表现形式: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单方制造违约、恶意垒高借款金额、软硬兼施恶意讨债。
据报道,今年8月31日,南京一所211大学的23岁毕业生许阳(化名)跳楼自杀,去世前3个月有34笔网贷申请。此类大学生身陷网贷背负沉重债务的事件时有发生,令人叹息。非法校园贷更是“套”深“坑”多,使许多学生向其借款后跌入“高利贷”“利滚利”“借新还旧”等陷阱。“非法网贷具有利息高、手续费高、信息不透明等弊端,但由于借款门槛低,极易诱导大学生在一时冲动下贷款消费。”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副院长王宁教授接受采访时说。
在王宁的学生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硕士潘彦霖看来,现在的年轻人之所以容易被消费狂潮煽动,是因为他们在成长过程中物质生活相对丰裕,父母会尽可能优先满足子女的消费需要,因此年轻人在早期没有形成节俭的习惯,不能有效地对消费欲望进行自我约束,长大以后容易在市场营销和消费主义文化的影响下产生透支消费行为。
除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普及信用消费模式和风险防范意识也是“必修课”。王宁认为,年轻人对消费信贷的使用应“把握好度”,控制在个人承受范围之内,避免陷入“债务牢笼”。此外,要加强对大学生基础金融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的“财商”,提高学生对于风险、信用体系的认知,增强防范意识,尤其是提升对网贷业务的辨别能力。同时,也要加强对校园贷的监管,防止消费信贷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发生。
为净化市场环境,早在2017年,教育部、人社部等就曾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网贷机构一律暂停开展校园贷业务,杜绝网贷机构发生高利放贷、暴力催收等严重危害大学生安全的行为。
今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印发的《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表示,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专家认为,这是对违规校园贷的迎头痛击。
花钱要理性 借钱走“正道”
艾瑞咨询发布的《2018年大学生消费洞察报告》显示,2018年大学生月均生活费超过1400元,一线城市1800元以上的群体占比最高,有近半大学生有过分期付款的信贷消费行为。
“我们也不能一味全盘否定校园消费信贷,大学生群体拥有消费信贷需求无可厚非,消费信贷可以帮助那些一时没有足够现金,但迫切需要购买某种产品或服务的学生。”王宁认为,校园贷的盛行表明大学生的确有获取信贷服务的需求,让商业银行、金融机构为大学生提供规范、合法的金融服务,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不良校园贷问题。
监管部门在叫停违规校园贷的同时,也为校园消费市场打开“正门”:允许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开发高校助学、培训、消费、创业等金融产品。
教育部提醒广大学生,花钱要理性,借钱走“正道”,如确需贷款,要选择安全系数高、信用口碑好的国家正规金融机构的借贷产品。
网贷大整治 停业千余家
“网络借贷专项整治的情况今年发生根本转变。大部分网贷机构选择退出停业,今年已停业1200多家。”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近日在银保监会通气会上表示,今年以来,网贷风险整治工作取得较大进展,截至10月末,全国纳入监管的网络借贷机构有427家,比去年末降低60%,借贷余额下降50%,出借人数下降55%。
“下一步,网络借贷专项整治还是以出清为目标,以退出为主要方向,以依法合规的分类处置为主要手段。对于正在运营的427家机构,年底之前每家都要完成分类处置的路径,一些资本实力强,具备一定金融科技基础及良好内控能力的机构,推动其主动转网络小贷公司,个别符合条件的也可以转型为持牌消费金融机构。”李均锋说。
当前,相关的清退工作正快速推进,多省市分批次公布了停止运营的网贷机构名单。而诸如湖南、山东、重庆等地则明确宣布将取缔辖区内所有网贷业务。
“力争在2020年上半年基本完成网贷领域存量风险化解。”央行金融市场司司长邹澜日前在第三季度金融统计数据发布会上表示。(记者 李雪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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