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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11月17日讯(李德兴 记者 佘雨桐) 急需用钱的时候,很多朋友会想到网贷无抵押、免征信不用签合同就能拿款,这样诱人的贷款信息可能就是一场骗局。被告人刘某某、陈某某9天诈骗11名被害人钱款共计3万7千余元。近日,黑龙江省宝泉岭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被告人陈某某等三人均获刑并处罚金。宝泉岭人民法院法官还就常见网络诈骗“套路”进行介绍。
被告人刘某某、陈某某,利用农民生产急需贷款的心理,在微信推广平台上发布自己有能力给客户贷款的虚假信息。与联系自己想贷款的客户在网络上聊天,取得信任后,向其索要所谓贷款前期所需的包装费、代接银行回访电话费等,让其在微信上转款,收到钱款后,立即删除微信上好友,拉黑被害人,实施电信诈骗。
在2019年4月26日至5月4日,仅9天内,被告人刘某某、陈某某电话诈骗既遂13起,诈骗11名被害人钱款共计3万7千余元。犯罪嫌疑人于某某,明知刘某某实施电信诈骗,仍然将手机和银行卡等提供给刘某某使用,帮助其隐匿、使用赃款,并在自己租住的住宅容留刘某某作案。在到案后,被告人陈某某、刘某某、于某某已全部退赔。最终被告人陈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被告人刘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被告人于某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院提醒:
切勿轻信各类电话、短信、QQ、微信等形式的贷款广告。需要申请贷款时,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办贷款是唯一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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