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莫开伟系中国知名财经作家 中国地方金融研究员研究员
11月8日,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公告称,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该市自2016年以来,持续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风险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全市29家P2P网贷林,机构没有一家机构完全合规并通过验收,所有P2P网贷业务也未经过金融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现予全部取缔。
到目前止,全国已共有三个省(市)宣布取缔辖内全部P2P网贷业务,之前有10月16日湖南省宣布取缔辖内24家P2P网贷业务,10月18日山东省宣布取缔辖内全部P2P网贷业务。宣布取缔辖内全部P2P网贷业务的原因如出一辙,都是通过清理整顿,至今没有一家平台完全合规并通过验收,如果继续存在势必会给后续监管工作带来较大压力,甚至有可能诱发新的金融风险。
对于这三个省(市)取缔辖内全部P2P网贷业务,很多人觉得是对金融创新的一种扼杀,不利于推进普惠金融,可能会使很多社会弱势金融群众或小微企业失业了获得金融资源的有效途径。说这话,固然有一定道理,因为P2P网贷创办初衷就是解决社会弱势金融群体不能从正规银行金融机构获得有效金融服务需求。但这么多年来,随着P2P网贷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和业务快速增长,乱象不出涌现:没有建立风险隔离机构,自设资金池,使得自身经营风险不断传染给社会,引发了大量违约关门跑路等暴雷事件,给广大民众带来了巨大的金融损失;还有很多居心叵测的不良机构和不良人员披着P2P网贷马甲,干着高利放贷、涉黑暴力催收、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勾当,不仅扰乱了金融秩序、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更形成了对社会金融弱势群体的财富搜刮,成了敲骨吸髓的“吸血鬼”,比如校园贷、现金贷、套路贷等等,大都演变成了“715”高炮,不断向民众无情地“开火”,很多民众被打得晕头转向,成了不少参与P2P网贷民众的“一场恶梦”,让很多民众到了谈P2P网贷色变的地步,对P2P网贷的高利噬血性、贪婪性恨之入骨,但是又均可奈何。
对于P2P网贷存在的问题,已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中央监管部门央行、银保监会、互联网金融协会、公安部等部门先后出台了不少整治P2P网贷平台的法规,试图遏制其违规违法的一面,扬起互利普惠一面,但十多年过去了,这种效果依然难以显现,很多问题是越演越烈,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相关部门联手对其进行清理整顿,但2年多过去,清理整顿的结果,让一部分不规范的P2P网贷平台自动清盘转行之外,剩下的P2P网贷平台按照要求如果验收合格之后,可能会采取收编正规金融机构的做法,纳入有效正轨监管途径;可是至今这三个省(市)通过清理之后剩下的P2P网贷平台依然没有达验收合格的要求,如果仍对其采取拖延的监管方式,那么其后果可能会更加糟糕,因为毕竟夜长梦多,如果仍不明确发展方向,又不能达到正规收编的条件,势必成为金融领域的一枚“定时炸弹”,说不定爆发之后会引发更大的社会金融震荡。果如此,P2P网贷平台不全面彻底取缔,又有何更好的处置办法?
很明显,P2P网贷以往暴露的问题,以及今天这种尴尬生存局面,全部取缔其业务活动不失为一种快马斩乱麻、果断有力的监管举动。因为目前确实没有更好的办法来有效堵塞其可能发生的各种不确实性风险。同时,也要看到,将其业务全部取缔,可达到斩草除根之监管效果,未来不可能再去担忧它违规违法行为会死灰复燃。而且,将P2P网贷全部取缔关闭之后,并不是中国普惠金融服务就停止不前了,社会弱势金融群体就无法获得金融支持了。我们根本不用去为普惠金融服务担忧,因为只要政府出台鼓励银行金融机构践行普惠金融的政策措施,研发出更多适合社会金融弱势群体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产品,中国的普惠金融事业一定能不断走向深入和达到更高的境界。既然如此,P2P网贷平台还有何存在的必要?
再退一步,目前全部取缔P2P网贷业务,也是符合互金整治的根本要求的。近日,互金整治领导小组和网贷整治领导小组联合召开了加快网络借贷机构分类处置工作推进会,确定下一步监管工作方向是要坚定以退出为主要方向,压实股东、平台的责任,推动大多数机构良性退出,有计划、分步骤限期停止业务增量。支持机构平稳转型,引导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有良好金融科技基础和一定股东实力的机构转型为小贷公司。对于极少数具有较强资本实力、满足监管要求的机构,可以申请改制为消费金融公司或其他持牌金融机构。所以,三个省(市)全部取缔P2P网贷业务无疑是正确的监管之举。
可以预见,目前全国对P2P网贷平台的监管风向确实在发生变化,目前全国其他省(市)没有达到验收要求的P2P网贷还有很多家,相信继上述三个省(市)全面取缔P2P网贷业务之后,未来还会有更多的省(市)持续跟进,全国P2P网贷业务将进入到一个重新洗牌格局,或者更确切地说,P2P网贷的大限将至,这种趋势应该是毫无疑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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