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银行办信用卡,却被告知自己身份证已经被别人办过了,无法再办理,最近半个月家住宿松县高岭乡的余女士为此很是郁闷。余女士奇怪了:自己从未将自己的身份证给过别人,身份证也从未丢失。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余女士告诉记者,她在太湖县城做服装生意,半个月前由于资金周转出现了问题,需要办理一张信用卡临时周转一下,于是就来到当地的一家银行申请信用卡。结果在申请过程中,业务员告知她,信用卡办不了,原因是在去年九月份,她的身份信息在宿松县隘口乡的支行办过一张信用卡。
随后,余女士又多次找到这家支行进行查证,结果显示,这张额度只有三千元的信用卡,已经消费了两千九百多元。余女士说:“银行方面告诉我,现在这张卡还没有逾期,他们已经上报总行。可事情已经过去半个月了,他们却迟迟没有给我任何回复。现在别人用我的信息办了卡,反而我的是真实信息,却办不了卡。”余女士为此很是气愤。
为什么会出现余女士这种情况?安徽明启律师事务所丁律师表示,正常情况下,正规的银行在申请人办信用卡时,要落实办卡三亲见原则,即亲见申请人本人、亲核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亲见申请人本人签名。
为了还自己一个清白,余女士需提供非本人办卡的有力证据,比如对信用卡申请书签字进行笔迹鉴定等,建议通过法律程序,向金融监督机构投诉,防止个人征信记录受到侵害。丁律师提醒:广大市民在办理相关业务时,难免要使用身份证复印件,对于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市民要妥善处理和保存,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的同时,一定要写上提供使用身份证的用途,以防不法分子拿去重复复印用于一些非法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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