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金融不断发展,P2P网贷平台作为一种新兴金融业态迅速兴起。但此类平台准入门槛低,缺乏规范,存在鱼龙混杂的现象,个别非法平台以网络借贷为名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市处非办提醒市民对此警惕。
●案例
2013年5月,邓某出资注册成立深圳市誉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创建“东方创投”P2P网贷平台,向社会公众推广其P2P投资模式,投资者可以利用这一平台,将自己的空闲积蓄用于网络借贷,以赚取借贷利息的方式进行投资理财,月息为3%至4%。
为了做到能及时返还投资人的本息,邓某决定通过其名下的企业及其私人物业来实现增值利润反馈投资人。随后,邓某挪用投资人的投资款设立公司,购置商铺、办公楼并以物业进行抵押贷款,将利息偿还投资人。
2013年9月至10月,投资人密集提现,导致“东方创投”平台资金链断,投资者无法正常提现。截至2013年10月底,该平台共吸收存款逾1.2亿元,其中已兑付7400余万元,实际未归还投资人本金5200余万元。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决邓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解析
法院审理认为,投资者在“东方创投”网贷平台上进行投资,但资金进入了邓某的个人账户,邓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且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市处非办工作人员表示,P2P网贷平台是互联网金融产品之一,也称点对点网络借款,是一种将小额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民间小额借贷模式。P2P网贷平台一边连接着借款者,另一边连接着投资者,而平台起了牵线搭桥的作用。
正规网络借贷平台只负责信息的公布、信用审核、法律手续、投资咨询等服务,而款项的流动只发生在贷款人和借款人之间,资金的流动并不进出于平台。然而,个别不法分子为吸收资金,打着P2P网贷平台的旗号,许诺给投资者高额回报,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音讯全无,使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
●提醒
投资者该如何辨别从事非法集资的伪P2P网贷平台?市处非办提醒,一般来讲,一方面要查看对方是否有正规的审批手续,借款标的信息是否全面、透明;另一方面,当对方许诺明显不合理的高收益回报时,一定要理性判断,增强防范意识,做到不盲目投资、不跟风投资,以免上当受骗。(洛阳日报记者 戚帅华 实习生 刘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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