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做生意亏损,福建一名夫君为周转资金竟向朋友借了12张信用卡刷卡套现。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今日(8月11日)从广铁警方获悉,近日,惠州铁路公安处潮汕站派出所破获一宗妨害信用卡管理案,抓获犯罪怀疑人1名,现场查获该夫君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12张。
本年7月31日,惠州铁路公安处潮汕站派出所民警在潮汕站安检口执勤时,发现一夫君林某行李中携带有67张银行卡以及两台pos机,这引起了民警的警觉,正常人出行并不会携带数量如此大的银行卡以及pos机,于是民警将林某带到执勤室进一步了解情况。
在执勤室,民警盘点银行卡后,发现林某携带的银行卡中,有55张是其与其家人的,另外还有12张信用卡是其同学的。面对民警的盘问,林某一开始支支吾吾,谎称这12张卡是同学不小心落在他家里,这次准备归去还给同学。见林某越说越紧张,民警便打开林某手机中的App,并从中发现林某关于这12张信用卡的套现记录,金额高达161万元人民币。
面对本身手机里留存的记录,林某向民警坦白了统统。原来,林某在做电脑生意,本年由于策划不善,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再加上本身有征信方面的题目,情急之下,便想到从几名同学处分别借来12张信用卡,再举行高额套现,以维持本身资金的周转。
经过民警的教育,林某认识到了本身的错误。目前,林某已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惠州铁路公安处采取刑事强制步伐。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 警方提醒:
持卡人信用卡仅限于合法持有者本人使用,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丹羊 通讯员:黄仕平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邱伟荣 通讯员:黄仕平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苏琬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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