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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综合] 公积金热问①|在湖南个人征信纪录有哪些情形不能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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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 发表于 2021-8-13 16:0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红网时刻8月13日讯(记者 康希)个人征信记录具有哪些情形不能申住房公积金贷款?离职提取公积金能否委托他人办理……今日,湖南省直单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央(以下简称“中央”)就市民7月关注的5大热点问题进行了梳理并解答。
答:近日,中央在《湖南省直单元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到,对6类违规缴存、7类骗提、6类骗贷和7类其他失信行为作了具体规定,比如中央可以将失信人失信行为信息记入省直中央业务管理系统,暂停失信人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转出以及异地贷款开具缴存证明等业务,限定期限为2至5年。
那么,个人征信记录出现了哪些情形则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据中央相干负责人表现,如果市民在申请贷款前24个月以内,单张贷记卡或单笔贷款连续逾期3次以上的;贷记卡、房贷或其他谋划性、消耗性贷款合计逾期6次以上的,以及当前逾期未归还的,均不予以通过公积金贷款审批。
问:职工本人不在长沙,新单元在外地,离职提取公积金能否委托他人办理?
答:对于离职去异地工作的人来说,公积金提取也成了他们比较关心的问题之一。据中央相干负责人表现,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应由本人或本单元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办理;委托配偶办理的,另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和完婚证;委托直系亲属办理的,另需提供直系亲属身份证和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委托他人办理的,另需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和公证书。此类业务也可以在“湘直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手机公积金APP和个人网上服务大厅办理。
问:租房提取的条件以及额度怎样计算?
答:职工及配偶在长沙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每年可申请提取1次,每次间隔12个月以上,职工每次提取金额不得凌驾近12个月正常缴存额的50%。
问: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是怎样计算的?
答: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即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工资总额除以12确定。工资总额构成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上一年度长沙市人社部分公布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凌驾长沙市统计部分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单元确定,不低于5%,不高于12%。同一单元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当同等,且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单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当同等。
问:一手房贷款中精装房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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