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涛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移动支付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价值与影响日益突出,已经成为提升金融服务可得性、践行普惠金融的紧张手段。本文指出,移动支付在改善民生、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助力防疫抗疫和复工复产、促进城乡金融和谐发展、推动双向开放等方面发挥着紧张作用。但必要留意的是,支付行业与其他金融、经济业务相互融会,衍生出较为复杂的生态圈和财产链。支付行业面临的已不光仅是传统风险,还有越来越多的交叉性风险和输入性风险。面对这些风险与挑战,我们要持续完善监管机制,积极健全支付生态,从而确保我国移动支付行稳致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创新为核心特色的新模式、新业态成为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紧张驱动力。无论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需求侧改革的和谐,还是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其中都蕴含了以数字化变革推动全要素生产率提升、居民福利改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紧张线索。与之相应,比年来我国金融数字化转型速度不断加快,其中支付清算作为核心金融底子办法也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尤其是作为零售支付体系主要载体的移动支付,其创新进展更令举世瞩目。
一、技术驱动下的支付模式演变
移动支付是指用户使用其移动终端(通常是手机)对所消费的商品或服务进行账务支付的一种服务方式,主要包括远程支付和近场支付。前者指通过移动网络,使用短信、通用分组无线业务(GPRS)等空中接口,与后台支付系统建立毗连,实现各种转账、消费等支付功能;后者则是指通过具有近距离无线通讯技术的移动终端进行信息交互,实现货币资金转移。此外,日益普及的条码支付,以及争议中前行的生物识别技术支付等,也成为新兴移动支付的组成部分。
从业务包办主体来看,移动支付既包括银行电子支付中客户通过手机银行,从结算类账户发起的账务变动类业务;也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中,通过移动终端等电子装备,依托公共网络信息系统远程发起支付指令,由支付机构为收付款人提供货币资金转移服务的活动。
在信息技术和经济发展的合力推动下,我国移动支付目前已经走在了天下的最火线。其高速发展的直接缘故原由在于我国良好的金融底子办法条件。1991年,中国人民银行建成全国电子联行系统,我国电子支付体系初步形成。早在1999年,中国移动与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等金融部分合作,在广东等一些省市开始进行移动支付业务试点。2002年中国银联建立,标记着银行卡财产开始向集约化、规模化发展,银行卡作为主要电子支付工具进一步得到普及。2004年银联实验推动手机与银行卡绑定,在银行、卡组织、移动运营商的共同积极下,到2007年,随着财产链成熟、用户习惯形成及底子办法完备,网上银行开始迅速向手机银行迁移,促使移动支付逐渐走上了快速发展轨道。
非银行支付机构也是推动我国移动支付迅猛发展的一个紧张因。智能手机的深入普及、电商的快速发展,加上内在创新机制的激励,2010年以来,支付宝、财付通品级三方支付机构逐渐成为支付创新的紧张参与者。2013年6月支付宝推出的“余额宝”业务,实在质就是货币市场基金加上消费支付,实现了互联网时代的支付与理财功能融合。2014~2015年,条码支付从“叫停”到快速发展,彻底买通了线下与线上场景的隔离,逐渐成为我国移动支付创新的新生力量,也带动了传统移动支付的迭代,并且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复杂移动支付财产生态”。
综合来看,银行与非银行支付机构都已成为移动支付创新的主力。人民银行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银行机构共处理电子支付业务2352.25亿笔、金额2711.81万亿元,其中移动支付业务1232.20亿笔、金额432.16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1.48%和24.50%;非银行支付机构处理网络支付业务138272.97亿笔、金额294.56万亿元,其中移动支付的份额虽然并未公布,但显然已经成为主要组成部分。另据艾瑞咨询估计,2020年,我国第三方移动支付与第三方互联网支付的总规模达到271万亿元,其中前者为249.2万亿,交易结构主要由个人应用、移动金融和移动消费三大板块构成。
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非常健全的移动支付财产链。其中,用户和商户位于两头,是移动支付业务的市场受众;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移动网络运营商是服务的提供者;移动支付应用开发商、POS机制造商、SIM卡制造商、终端制造商、芯片制造商等软硬件厂商以及系统集成商,是移动支付市场近场支付的紧张支持力量;政府与行业组织则是政策监管和标准引导的主导者。
二、移动支付的内在价值与外溢效应
党的十八大以来,移动支付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价值与影响日益突出,已经成为提升金融服务可得性、践行普惠金融的紧张手段。
有效降低社会成本
从理论上看,支付工具应用必然会消耗社会资源,自己具有一定的成本,而支付工具的电子化、移动化通常会带来综合社会成本的降低。就移动支付而言,交易双方节约的成本主要体现在交易时间、和谐时间、通讯成本、交易费用等方面。天下银行的研究报告认为,支付工具的社会成本下降有利于经济发展,意味着支付工具的普惠性会更强。
提升居民生存便利程度
比年来,人民银行在全国组织实施移动支付便民工程,由19个示范城市逐步扩展至全国全部城市,并向县域及农村地区纵深发展。移动支付服务供给体系更加多元化、多层次、多样化,服务场景广泛覆盖交通、餐饮、零售、教诲、医疗、公共奇迹缴费等百姓生存密切相关领域,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安全、便捷、高效的支付服务需求,移动支付为居民适应数字生存提供了紧张支持。比如,移动支付让就医者可以通过移动装备预约挂号和在线支付,大幅节省医患双方的时间和精神;在交通出行方面,“一码通乘”等移动支付方案正在加快推广,真正实现“一机在手、出行不愁”;在数字政务领域,通过移动支付来缴费纳税已经融入居民日常生存,不光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支付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同时也有助于改善中小企业营商环境。
有效促进居民消费
一方面,移动支付已由最初旨在买通电子商务的支付瓶颈,演变为进一步引发新消费模式的紧张载体。目前,各类与居民衣食住行有关的商业和公共服务,都成为最典型的移动支付应用场景。在此过程中,移动支付不光能够改善消费的便利性、降低交易费用,而且还可以依托于“支付+”提升整个商业流程的服从。
另一方面,移动支付还可以对居民消费产生诸多间接影响。一是弥补消费信用缺失,比如解决电子商务中交易双方的信任问题。二是移动支付服务可以形成大量的客户信息。在依法合规条件下,金融机构和电子商务台运用这些数据可以分析出客户的消费偏好、消费能力以及潜在需求,进而发掘、培育和促进消费。三是有关部分和机构可以依托移动支付工具,向居民提供各种便利与增值服务。
助力中小企业发展
移动支付有助于构造全新的财产生态,促进多方共赢、价值增值、福利改进。比年来,移动支付场景正在向中小企业等B端拓展,成为我国经济运行的紧张“润滑剂”。
例如,条码支付在短短数年时间覆盖了数千万传统POS机未能覆盖的小微商户,改善商户的经营服从,降低了经营成本(包括现金盘点、存储运输、假钞等环节的费用)。
此外,商家可借助移动支付将线下生意搬到线上,包括在线点单、外卖团购、红包扣头、电子会员卡、数字消费券等,从而实现线上线下全渠道运营。基于数字化服务积累的数据,小微商家还可便捷享受“多收多贷”“多收多保”等诸多数字金融特色服务。
助力防疫抗疫和复工复产
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中,移动支付以其非接触和远程服务的优势,在保障居民衣、食、住、行根本生存必要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例如,2020年疫情暴发初期,微信支付交易数量一度有所下降,但到4月下旬很快就根本就恢复到2019年底的水平。显示了移动支付市场在疫情防控期间及经济有序恢复阶段强大的韧性。财付通的统计数据显示,停止2020年5月31日,微信支付“小店”交易活跃度达到汗青最大峰值,较1月疫情严重期间交易笔数增长5.1倍,助力小微商户快速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找到新的营收增长点,对整个实体经济复苏发挥了积极作用。
助力城乡金融和谐发展
比年来,移动支付在农村快速发展,对于广大农村弱势群体、落后地区来说,移动支付在有助于缓解金融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充实矛盾,消除城乡金融服务存在的数字鸿沟。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的相关研究表明,从2011年到2018年,移动支付正在突破传统的“黑河—腾冲分割线”(也被称为“胡焕庸线”),东西部金融服务可得性的差距缩小了15%。在银行和卡组织的农村布局中,移动支付已成为紧张载体。例如,工商银行推出聪明三农公务卡,可以在移动端实现公务付出、报销、还款电子化,助力村级财务公开化和“三资”透明化管理;建设银行推出“裕农通”卡,联合云闪付APP向县域墟落客户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免费涉农保险、免费医疗咨询”服务。
据人民银行2020年10月发布的《中国普惠金融指标分析报告(2019年)》,比年来电子支付使用普及率持续提升,城乡差距有所缩小。调查显示,全国使用电子支付的成年人比例为85.37%,比上年高2.98个百分点;农村地区使用电子支付的成年人比例为76.21%,比上年高4.06个百分点。停止2019年末,农村地区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开通数分别累计达8.16亿户和7.12亿户,同比分别增长21.87%和16.37%;2019年,农村地区发生移动支付100.58亿笔,网上支付126.60亿笔,同比分别增长7.15%、24.02%。
推动双向开放
比年来,我国移动支付财产参与各方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加快对外输出支付创新产物和技术标准。例如,银联在日本、东南亚、中东欧、中亚等多个市场,通过推广二维码支付标准、双品牌卡等方式,帮助合作方打造数字化支付体系,发展普惠金融。2020年,银联二维码成为日本同一二维码(JPQR)普及工程推荐标准;银联国际协助中国香港、新加坡监管机构制定本地二维码标准和实施框架,同时推动老挝、埃及、缅甸、柬埔寨、马来西亚、印尼等国将银联二维码技术标准作为当地行业标准。目前,移动支付财产作为我国金融改革与数字化转型中的“亮点”,已经逐渐演变为国家金融核心竞争力的紧张组成部分,有助于增强经济金融体系的灵活性和韧性,从而有效应对未来复杂国际形势下的潜在外部打击。
三、移动支付的政策保障与优化监管
促进政策
比年来,相关部分出台了众多政策措施,着力推动移动支付在经济社会领域发挥紧张作用。以2020年为例,在移动支付和便民刷卡方面,国务院办公厅9月印发《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支持优化与新型消费相关的支付环境,鼓励各类型支付清算服务主体降低手续费用,降低商家、消费者支付成本,推动银行卡、移动支付在便民消费领域广泛应用;12月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聚焦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7类高频场景,要求强化支付市场监管,加大对拒收现金、拒绝银行卡支付等歧视活动的整改整治力度,切实提升老年人日常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满意度。
在条码支付和刷脸支付互联互通方面,人民银行科技司于2020年4月在《落实发展规划推动金融科技惠民利企》中强调,要“稳妥开展条码支付、刷脸支付互联互通技术验证与应用试点,买通支付服务壁垒,最大程度方便广大人民群众的支付服务需求”,条码支付互联互通技术验证与应用试点稳妥推进,银联、网联在监管指导下已在多地有序开展试点。同时,支付关联信息的互联互通在2020年进展顺遂,银行之间(交通银行与长三角范围内的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等达成双向账户信息验证服务合作意向)、银行与清算服务公司之间(交通银行、上海银行等6家银行与城银清算服务有限公司达成跨行账户信息验证合作协议)达成相关合作,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于2020年9月向各支付系统参与机构推出身份信息核查服务,进一步丰富支付清算信息服务。
风险与挑战
我国支付行业体量已经十分庞大,参与主体日趋多元,金融科技的创新发展给行业带来了深刻变化。支付行业与其他金融、经济业务相互融会,衍生出较为复杂的生态圈和财产链。支付行业面临的已不光仅是传统风险,还有越来越多的交叉性风险和输入性风险。一些风险问题的源头并不在支付领域,只是通过支付反映出来,如果不能进行源头治理,将治标不治本。
例如,在包括移动支付在内的支付受理终端,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风险:一是收单机构对银行卡受理终端采购、登记、功能开通、信息变动、退出等全生命周期管理不严密;二是部分收单机构对于特约商户身份识别流于形式,对商户相关证明文件及其真实意愿、经营场所、终端布放位置等信息的核实流于形式,导致虚假商户问题仍然突出,给非法分子虚假申请特约商户用于资金转移提供了可乘之机;三是部分收单机构、清算机构未联合条码支付业务特征健全条码支付受理终端、收款条码管理机制,导致条码支付业务涉黑灰财产的风险加大。
持续完善监管机制
面对风险与挑战,包括移动支付在内的支付监管体系也在不断完善。
2021年1月,《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与《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先后出台,旨在进一步强化对非银行支付的监管。为了避免非银行支付机构依靠技术优势和信息不对称优势,通过创新业务进行监管套利,监管机构也在增长监管查察频率,提高处罚力度,对于个别企业甚至停发经营牌照,从而增长监管震慑力。综合来看,监管部分正在鼓励支付创新业务发展、推动参与主体多元化和支付场景多样化,同时积极引导支付机构回归业务本源,牢牢守住防风险的底线,敦促各市场参与主体明白分工定位、有序竞争,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2021年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提出,要深入推进支付行业治理现代化。为了切实推动支付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未来还需进一步做好行业治理的顶层设计,形成跨部分的监管和谐机制,做到沟通顺畅,执行高效,推动行业治理能力现代化。
目前,人民银行正在推动《跨境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制定,针对跨境支付中的主要风险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其中突出的风险包括:交易真实性识别风险、洗钱和资金非法流动风险、备付金管理风险、逃避个人结售汇限制的风险、国际收支的申报管理监测风险以及客户个人信息安全面临的风险。遵守国外市场监管要求,规避政策风险。
作为保障移动支付可持续发展的支付生态仍需不断完善。一是持续推动移动支付领域的技术创新与完善,促进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技术、分布式技术、安全技术的有效应用。二是推动移动支付场景从C端到G端和B端不断拓展,更好地服务于传统财产数字化升级。三是推动合作共赢。加强支付领域反垄断,维护行业良性竞争环境,共同服务于国家经济金融战略。四是加快移动支付标准化建设。在移动支付标准化建设中,需着重考虑将“走出去”与“引进来”相联合、“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联合、业务标准与技术标准相联合、底线标准与指引标准相联合、服从标准与风控标准相联合,从而确保我国移动支付行稳致远。
(本文发表于《中国金融》2021年第13-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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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设立于2005年,原名“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实验室”。这是中国第一个兼跨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国家级金融智库。2015年6月,在吸收社科院若干其他新型智库型研究机构的底子上,更名为“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2015年11月,被中国政府批准为首批25家国家高端智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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