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18日讯(记者 黄利飞 通讯员 朱勤 谢梦滢)近日,《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发布,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敏捷联合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提额提拔工作的通知》,即日起开始受理国家助学贷款额度调整申请, 10月22日(含)之前,门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门生在线体系”自行申请提额。
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门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门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门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米饭钱。
目前已完成助学贷款受理的门生,可以在10月22日(含)之前,根据个人实际需求,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门生在线体系”,进入“贷款提额申请”,在最新贷款限额内,申请提高贷款金额;提额申请提交后,不可修改、不可撤销。
开发银行湖南分行提醒,申请提额的门生,务必秉持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本人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以及弥补日常米饭钱的公道需要进行额度申请,调整和审批的贷款额度,以体系显示的审批通过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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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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