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融大数据研究院统计,在正常运营的1063家网贷平台中,拥有金融牌照的网贷机构24家,占比仅为2.2%。从这个比例看其它的网贷公司皆为无照经营。
22家目前还在正常运营的网贷平台,已经通过主体或者关联公司获得了网络小贷牌照,占网络小贷牌照现存总量的7.3%。网络小贷牌照对放贷金额有限制,杠杆比率大约1-3倍,也就是说,实缴资金1个亿,最多放贷3个亿,要想提高放贷金额,必须追加实缴资金。截至2019年1月20日,仅有3家目前还在正常运营的网贷平台,已经通过主体或者关联公司获得了第三方支付牌照,占全国该牌照总数的1.2%。此前有部分网贷平台收购第三方支付牌照,是打算利用监管“灰色地带”,将资金从自身平台转移至第三方支付通道后再沉淀,变相建立资金池,甚至拓展互联网金融业务,代销理财产品,向类金融机构发展。
P2P至少有6家网贷平台,以关联公司或集团持有基金代销牌照,占全国该牌照总量的1.38%,且部分已开展相关业务。基金代销牌照偏贵,且需满足2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至少10名员工拥有基金从业资格等硬性条件。网贷平台通常对基金产品抽成比例并不高,只赚千分之几的通道费,不像网贷业务,可以对一单业务收取百分之几甚至十几的费用。对网贷平台来说,持有基金代销牌照,性价比低。按监管规定,网贷平台不得混业经营。目前持有基金代销牌照的网贷平台,多以集团或兄弟公司上线相关业务,主要是为了通过产品多元化而留住用户,便于高净值出借人在找不到合适的项目时,可以选择基金产品。
4家目前还在正常运营的网贷平台,已经通过主体或者关联公司获得了保险经纪牌照,占全国该牌照总数的0.3%。保险行业本身依托大数据,与网贷平台有着天然的需求契合,谁能积累更多与客户、风险相关的数据,谁就能赢得优质客户,如之前一部分借款人是基于自身持有的保单而被授信的。但和基金代销牌照一样,受网贷平台不得混业经营的监管影响,保险经纪牌照也不是由网贷平台直接持有,而是大多通过平台股东下的相关公司间接持有。
总之,据统计,按牌照被持有的数量计算,最受网贷平台欢迎的是网络小贷牌照,其次是基金代销牌照、保险经纪牌照等。
优点;(1)年复合收益高。普通银行的存款年利率只有3%,理财产品、信托投资等,也一般在10%以下,与网贷产品动辄20%以上的年利率是没法相比的。 (2)操作简单。网贷的一切认证、记账、清算和交割等流程均通过网络完成,借贷双方足不出户即可实现借贷目的,而且一般额度都不高,无抵押。 对借贷双方都是很便利的。 (3)开拓思维。网贷促进了实业和金融的互动,也改变了贷款公司的观察视野、思维脉络、信贷文化和发展战略,打破了原有的借贷局面。 2、缺点 (1)无抵押,高利率,风险高。与传统贷款方式相比,网贷完全是无抵押贷款。并且,央行一再明确:年复合利率超过银行利率4倍不受法律保护。 也增加了网贷的高风险性(一般是银行利率的7倍甚至更高)。 (2)信用风险。网贷平台固有资本较小,无法承担大额的担保,一旦出现大额贷款问题,很难得到解决。而且有些借款者也是出于行骗的目的进行贷款,而贷款平台创建者有些目的也并不单纯,携款逃的案例屡有发生。 (3)缺乏有效监管手段。由于网贷是一种新型的融资手段,央行和银监会尚无明确的法律法规指导网贷。对于网贷,监管层主要是持中性态度,不违规也不认可。但随着网贷的盛行,相信有关措施会及时得到制定和实施。
互联网金融相关人士认为,行业无疑会加速洗牌、出清。互联网金融行业需要数据共享体系和征信体系,防止过度负债,钱只能作为应急所需,而非满足他们的过度消费和不良嗜好。用良性市场驱动恶性市场,才能走向正循环。向“套路贷”借款的主要是急需用钱又无法从银行贷到款的一部分人群,或者涉世不深、对“套路贷”知之甚少的年轻人。借款3万元,被各种套路,一年后竟“滚”成800万元!最近,各地频频曝出“套路贷”案件,2016年8月初,在杭州做服装生意的郑女士因急需用钱,经中介介绍,向一“寄卖行”老板借款3万元,之后不断“被违约”,被迫反复借新债还旧债,一年后郑女士3万元借款竟“滚”成了800万元。这是杭州公安机关侦破的一起典型“套路贷”案例。
所谓“套路贷”,是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受害人签订不利于受害人的借款合同,再以各种方式让受害人违约,最终侵吞受害人财产。近期,多地公安机关对“套路贷”展开严厉打击。在浙江,仅杭州一地,就抓获涉黑“套路贷”涉案人员300余名;在山西,运城市公安局一次收网行动就打掉26家涉嫌“套路贷”的“车贷”“网贷”“信用贷”公司;在江苏,南京、无锡公安相继披露系列涉黑“套路贷”案,“套路贷”犯罪组织化程度高,大多是公司化运营;组织或参与者熟悉相关金融业务和法律知识,擅于钻法律空子;与黑恶势力关联密切,在催收中常使用暴力或软暴力;迷惑性强,一些受害者进入圈套尚不自知;资金来源多样,有的来自银行贷款,有的私下募集,也有一部分是自有资金。“落入‘套路贷’陷阱,往往会被逼卖房卖车,甚至可能面临家破人亡的悲惨境遇。”朗盈律师事务所主任沈玉宇说,“‘套路贷’虽披着民间借贷的外衣,但与正规民间借贷有本质区别,是以借款为名行非法占有受害人财物之实,实质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总结;网贷危害现代社会中青年人已经很深,直接导致很多人债务缠身,网贷不整治很多负债人很难走出债务陷阱。今日头条的朋友们大家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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