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导航
开启左侧

[贷款综合] 以下三种网贷不用还,别再白白给人家送钱了

[复制链接]
焦先锋 发表于 2020-11-22 03: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网贷还不上?先不要着急。随着近两年网贷平台频频爆雷,相关机构终于出手了,根据前段时间出台的相关新规定,这次网贷市场将迎来一波老百姓期盼已久全面规范化整顿,而据新规内容分析,整顿的主要范畴是网贷的额度、性质和息费三个方面,且新规明确指出,以下三种情形的网贷属于违规行为,贷款人无须承担偿还义务。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一,高利贷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对于高利贷的界定,在以往一直比较模糊,旧规只说明了年化利率超过36%明确属于高利贷,但对年化利率24-36%这个区间内究竟属不属于高利贷,并没有明确阐述,外界的观点也是众说纷纭,因此有大批网贷平台借此机会将利率设定在24-36%之间进行明显的"擦边球"行为。
此次新规明确指出,网络贷款利率不得超过同期央行贷款基准利率(LPR)的4倍,否则属于高利贷性质,贷款人无须承担偿还义务!通过查询,目前的LPR为3.85%,4倍即是15.4%,绝大多数平台为了吸引贷款人,在宣传中仅体现出日利率,我们只需将日利率乘以365即可计算出年利率,若是超过15.4%,不用还!
二,违规收取所谓"手续费"、"会员费"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有部分平台在贷款人贷款时,需要贷款人支付相当一部分"手续费"或"会员费"才予以放款,而支付方式也有两种,一种是需要贷款人直接支付,另一种则是从贷款额度中扣除,无论哪种方式,在新规中都明确属于违规行为,贷款人无须承担偿还义务!
这种行为,在以往被俗称为"砍头息",例如,张三向平台贷款10000元,实际仅拿到8000元,但平台规定其仍需按10000元借款进行偿还。还有部分平台,在用户操作界面并不显示出真实的贷款数额,但体现在贷款合约中,例如张三贷款10000元并收到10000元款项,但贷款合约中显示其贷款额为12000元,因此仍须按12000元借款进行偿还。由于大部分人并不会去仔细阅读长达数十页甚至几十页的贷款合约,因此不知不觉中被"套路"。
三,违规诱导贷款人签订"抵押条款"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有这样一个案例,张三将房屋抵押给某贷款公司进行贷款,后因无力偿还,房屋被贷款公司强制性过户至他人名下。我们要清楚正规地抵押贷款操作流程,当贷款人无力偿还时,应由司法拍卖程序进行拍卖,拍卖所得首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若有剩余则交还给贷款人。因此新规明确指出,贷款公司以胁迫、诱导等各种方式与贷款人签订的此类直接获取贷款人名下财产的合约均不具备法律效力,贷款人无须承担偿还义务!
赶紧看看你手中的贷款是否符合上述三种情况,请务必学会合理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免责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站长,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会员达人更多+
广告位

信息推荐

更多+

最新信息

更多+

关注我们:创意金融

官方微信

APP下载

全国服务微信/QQ:

731804575

公司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通汇街345号

运营中心:成都市锦江区通汇街

邮编:610066 Email:wxcydz#qq.com(把#换成@)

创意金融仅提供平台服务,所有贷款产品及展示信息均为互联网采集。贷款属于借贷行为,本站不提供代办服务。借款风险自理,责任自担。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035号  蜀ICP备1700651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