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机构后续整治工作依然挑战巨大:在营机构的三降,即降低待还余额、出借人数、借款人数的工作进展缓慢;停业机构的存量风险处置任务依然艰巨,“退而不清”和“退而难清”的问题很突出,风险化解仍然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
图/Pixabay
文 |《财经》记者 张颖馨 严沁雯
编辑 | 袁满
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正持续推进。9月14日,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在银保监会新闻通气会上表示,截止到2020年8月末,全国在运营的网贷机构只剩下15家,比2019年初下降了99%,借贷余额下降84%,出借人下降了88%,借款人下降73%。与此同时,网贷机构的机构数量、借贷规模和参与人数已连续26个月下降,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成效。
自互联网金融和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以来,网贷行业持续出清,行业巅峰时期盛景不再。此前的8月14日,据央视新闻报道,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表示,网贷平台监管经历了很痛苦的阶段,现在走到根本性的转折,从最多时的五六千家到6月底只有29家在运营,专项整治工作可能年底就会基本结束,转入常规监管。
对于后续整治工作的进行,上述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强调,网贷整治虽然取得了决定性的进展,但依然要充分重视整治工作的复杂性和严峻性,后续工作的时间紧、任务重,难度更大。再加上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剩余的在营机构“三降”(记者注:降低待还余额、降低出借人数、降低借款人数)工作进展缓慢,后续处置困难很大。
“停业机构的存量风险处置任务依然艰巨,‘退而不清’和‘退而难清’的问题很突出,风险化解仍然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按照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总体要求,下一步要继续深入彻底开展网络借贷风险整治,如期完成整治收官工作。”上述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说。
就接下来的具体工作安排,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从如下五方面进行介绍:一是各地区、各部门要将处置存量风险作为后续较长一段时间的核心工作来抓。每家机构的处置责任要落实到专班,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并制定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二是各地要持续完善停业机构的资产处置程序。在坚持市场化和法治化原则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提高资金清偿率和返还效率,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各地要加快推进落实机构转型试点工作。“目前部分地方已批设网贷机构转型为区域内小贷公司,有关部门已审核同意部分地方网贷机构转型为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各地要加快转型进度。”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说。
《财经》记者注意到,此前的9月10日,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消息称,该省P2P网贷机构转型取得突破:2020年8月21日,由赣州发展融通资产有限公司网贷机构转型设立的赣州发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获得省金融监管局批复,成为江西省第一家成功转型的网贷机构。
在江西之外,全国目前有厦门等地正式公示过相关情况。此前的5月13日,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两则关于网贷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通知,涉及机构分别为厦门禹洲启惠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有限公司、厦门海豚金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四是要加大对借款人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惩戒力度。据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20年8月末,已有200余家网贷机构接入了央行征信系统和百行征信系统。下一步征信部门将和各地进一步加强配合,加快推进网贷信用信息纳入征信系统进程,完善失信借款人联合惩戒机制。
五是要研究建立互联网金融监测的长效机制。中央有关部门将充分总结互联网金融和网络借贷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教训,坚决落实金融业务一定要持牌经营的要求,与各地共同研究建立网络借贷增量风险和非法金融业务“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的体制机制,从源头上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
多名金融行业人士此前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网贷行业从兴起、火热,再到如今一片冷清背后,有许多值得反思的地方,比如如何对新业务模式进行有效监管。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黄奇帆曾表示,互联网金融系统务必吸取这几年P2P发展的沉重教训,绝不能违背金融的基本特征,必须持牌经营,必须有监管单位的日常监管,必须有运营模式要求和风险处置方式,不能“无照驾驶”,不能利率高达百分之三十、五十的高息揽储、乱集资,不能无约束、无场景地放款融资,不能搞暴力催收等。
“2016年开始,互联网金融的整治大幕开启。P2P行业作为整顿重点,方向是从信用中介转向信息中介,但事后看,整改时间表一拖再拖,终究无法按期完成。从信用中介转向信息中介,本质上是经营模式的银行化,而银行是最复杂的金融机构、接受最严格的监管,其经营复杂度和监管复杂度都不是P2P这类创业平台能够承载的。因此,把P2P变成银行是不可能的,备案也是不可能备案的。”苏宁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薛洪言近日在《财经》杂志上撰文指出。
免责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站长,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