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第一次加入头条号时写了一篇文章,时隔很久才发了今天这第二篇。因为本身这期间的个人琐事实在太多。本身我也还是在上岸的路上苦苦挣扎中。我并没有想把自己搞成如何牛X的营销号,只是把自己在进行金融信贷中遇到的一些事情跟大家分享一下,所有事情都是亲身经历的真实事件,希望对大家在遇到类似问题时可以引以为戒或者及时避雷。同时欢迎大家跟我进行交流。
说归今天的正文。大家都知道,在贷款过程中,国家定下了综合年利息24%之内的利息(比如贷款10000元,年息就是2400元之内),是国家支持的需要归还的利息。而综合年利息36%之外的利息(贷款10000元,年息超过3600元),也就是所谓的高利贷红线的年息,超过部分是国家不予支持,可以不用还款的。综合的意思是指在借贷过程中,除了本身约定的借款本金和利息,其他任何额外的费用,比如保险费,手续费,咨询费等等都是要算在总借款利息中的。而综合年利息24%~36%之间的利息,国家的说法是认可但也不是完全的支持。意思就是说如果在借贷之前,就已经知道综合年利息超过了24%,但是未超过36%,或者正好36%(很多平台都喜欢打擦边球,就是把综合总年息定在了正好36%),你在还款时总年息如果是在这个区间,已还款超过了24%,超过的部分说明你已经认同了,那就是已经还了的就还了。如果还没还,是可以跟贷款平台协商不还了。
我最近在浏览一些投诉平台的投诉时,发现了一个问题。一些贷款用户投诉贷款平台利息超标,终止继续还款。举个例子,比如在某贷款平台贷款10000元,贷款前综合年息就已经到了36%,也就是说总还款13600元(本金10000元,利息3600元)。分12期,每期实际还款金额是13600/12,约为1133.33元。该用户现在已经还了11期,已还金额是12466.66元,还款金额已经达到甚至稍微超过国家规定的24%总本息。所以投诉者以此为由终止还款最后一期。跟贷款平台协商,平台自然不同意,所以就到了投诉平台进行投诉。这个解释貌似看起来没什么问题,包括我本人也是这么认为的,因为我的某笔贷款正好也是类似情况。所以我也是还了11期后,跟贷款平台协商终止还最后一期。然而贷款平台方给我的解释是已经还款的11期,说明已经是我认同的还款金额,所以已还的这部分是不进行计算的。只是剩下的最后一期可以按照24%的利息进行减免还款。原本正常最后一期需要还款1133.33元,按照自己的想法最后一期可以不还了,但实际情况是协商后最后一期还需要还1033.33元。距离自己心里预期相差比较大,所以协商未果就导致了投诉。后来我也咨询了一些律师朋友,得到的答案和贷款平台一样,不管你之前还过几期,最后剩下的未还的期数可以按24%算,已经还了的就统统不能按24%计算了。通过我观察投诉平台的投诉,存在这种误区的人不在少数。所以不管是跟贷款平台协商还是跟投诉平台进行投诉,也都很难获胜。也有一些朋友,当初贷款前已经清楚知道年息超过了24%,但还未超36%,但是当时确实需要资金,所以当时也就同意了这个利息。还了几期后手里资金周转开了,想还完剩余部分,本以为可以减免不少,实际上也得按剩余部分24%的利息来还。当然最终还款多少,还是要以和平台协商的最后结果为准。另外顺带说一句,我这笔贷款在还款过程中,因为过年期间疫情影响,有连续三个月分别出现了逾期。而这家贷款平台的逾期罚息非常高,逾期1天罚息就要200元。但是最后我在和平台协商最后一期还款时,这三个月逾期产生的近1000元罚息,要求平台方退回了。因为在民间借贷中,不管之前如何约定的逾期罚息罚款什么的,都是可以要求退回或者不缴纳的。因为国家规定借贷中的还款,只能是本金和利息,不存在缴纳罚息和其他费用,
所以在对国家一些法规政策的理解上,还是要更加多了解的详细一些,有条件的可以找相关专业人士提前咨询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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