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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综合] 网贷平台清退,你的网贷欠款可以不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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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呗白条手机认证 发表于 2020-6-3 19: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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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平台清退,你的网贷欠款可以不还吗
自2016年开始,网贷平台呈逐年下降的趋势。到2019年,在营平台数量只有343家。也就是说,这三四年内中,九成的网贷平台都不复存在。
并且,从法律和政策导向上来看,2020年往后,网贷整治力度仍然不会放松。主要目标还是清退。同时会引导剩余的网贷平台向小贷公司转型。
所以,有很多声音说,网贷要全面清退了,欠的钱不用还了。
这是一个错误的认知。
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回到网贷本身。
网贷,全名是网络借贷,是互联网金融的一块组成部分。
网贷本质上还是贷款,是有法律依据的,比如《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在当今社会,如果抛开法律,只是感性地去看待一件事情,是比较不明智的选择,可能会为此付出一些代价,这些代价或许还会很沉重。
网络借贷分为两种,一种是个体网络借贷,一种是网络小额贷款。
个体网络借贷,也就是我们常说的P2P,属于民间借贷的范畴。这种借贷模式下,网贷平台只是充当一个信息中介机构的地位,就如同房产中介一样,钱不是网贷平台的,是个人的,借款人只是通过平台拿到借款而已。网贷平台收取中介费用。一头是向借款人收取服务费。一头是向出借人收取管理费或者放贷收益。这种模式下,借款合同的双方一般是借款人和出借人,只不过有的平台会为借款人提供一个担保,如果借款人还不上钱,平台会先把钱还上,然后取得一个追偿权,然后向借款人追偿。
也有的平台不为借款人进行担保,而是以债权转让的方式从出借人那里获得债权,然后向借款人索要借款。 也有的平台,并没有获得债权,而仅仅是协助出借人向借款人催收。
这种借贷模式下,签订的借款合同大多数是有效的,只不过有的合同中利息约定过高,超过了司法保护区,这一部分过高的利息可以不用偿还,但是司法保护内的利息和本金一定是要还的。
网贷平台担保代偿或者受让债权后,向借款人追偿也是符合《担保法》和《合同法》的规定的,在合法合理范围内的债务,借款人也是需要偿还的。
这种借贷模式下,签订的借款合同大多数是有效的,只不过有的合同中利息约定过高,超过了司法保护区,这一部分过高的利息可以不用偿还,但是司法保护内的利息和本金一定是要还的。
网贷平台担保代偿或者受让债权后,向借款人追偿也是符合《担保法》和《合同法》的规定的,在合法合理范围内的债务,借款人也是需要偿还的。
网络小额贷款,就没有那么简单了。这种贷款模式中,网贷平台已经不再仅仅只是一个中介。大多情况下是,互联网企业开发出一个网贷平台,然后再寻找一个小额贷款公司,通过一些手段把这个小贷公司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然后通过网贷平台放款。
其实,网贷平台和小贷公司就是一家人。但是往往很少有人穿透他们的股权结构,去挖掘他们之间的关联。
小贷公司放款,有利息收益。网贷平台是控制着小贷公司的,这收益里面自然少不了网贷平台的。然后网贷平台还会向借款人收取平台费用。这一部分费用就是我们所说的变相利息。
有的小贷公司不具备放款资质,或者是套取银行资金后高利转贷,这种情况下,借款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也就是说,借款人可以不再按照合同履行还息的义务,无需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本金是应当还回去的。
所以,合法合理范围内的债务,是逃不掉的。
那么网贷平台倒闭了,还要不要还债呢?
如果是出借人直接向你要钱,这和网贷平台倒不倒闭没有关系,该还的还是要还。
如果是网贷平台通过担保代偿或者受让的方式取得了债权,那么网贷平台就是你的债主,但不是你的唯一债主。因为还有网贷平台的关联方。平台倒闭,关联方还在,你还是要还。即便平台和关联方都倒闭,倒闭之前会进行破产清算,破产管理人会继续向你催收。
如果网贷平台是因为违法被清退,清退时,会成立清退管理人,清退管理人会向你继续催收。
所以,你要不要还债的判断依据,并不是网贷平台倒不倒闭,而是你的债务本身性质。你需要识别你的债务,哪一部分属于在法律范围内,哪一部分是法律红线之外的。然后,再制定不同的债务化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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