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湖北省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联合工作办公室发布公告称,全省纳入专项整治的147家法人网贷机构,没有一家完全合规并通过验收,所有P2P网贷业务也未经过金融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截至目前,147家法人网贷机构已全部停业。
公告中说明,已停业的网贷机构应主动向注册地市场监管部门、通信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注销、变更手续。任何机构未经许可不得开展P2P网贷业务,一经发现,按照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予以取缔。
根据公告,P2P网贷机构的业务终止,不影响已经签订的借贷合同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由出借人和借款人在网络借贷平台上直接借贷形成的合法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应依法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出借人有权继续主张债权。
此外,出借人、借款人、P2P网贷机构之间的纠纷,可以通过自行和解、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如出现涉嫌犯罪行为造成出借人损失,出借人可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
据不完全统计,仅今年3月以来,已有包括内蒙古、陕西、吉林、黑龙江、江西等在内的五个省相继发布公告或表态取缔辖内所有网贷机构,而此前已经官宣的湖南、山东、重庆、河南、四川、云南、河北、甘肃、山西等省,截至目前,已有16个省市地区化解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其中,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阮路在“2020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发表主题演讲时表示,重庆市P2P网贷机构已实现全部出清,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据了解,针对互金风险专项整治,这也是国内首个直辖市宣布P2P已全面出清。
而尚未官宣取缔“P2P”的北京、上海、贵州、广东、浙江、辽宁、云南、新疆、宁夏等其它省份的地方金融监管也均在全面推进P2P的退出和转型工作。其中,据21世纪经济报道,从知情人士处获悉,杭州仅存的数家还在运营的网贷平台都将于6月底之前清零其网贷业务,51信用卡也将于6月下旬全部退出其网贷业务,挖财也“正在按照政府要求来,转型发力金融科技”。据新京报报道,北京地区也在推动P2P网贷机构退出或转型中,但前提是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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